警告 * 這篇短文絕對是很莫名其妙、非常莫名其妙、極之莫名其妙,無法接受莫名其妙者請盡速離開。

 
  張韶涵曾經唱過一首歌,歌名叫<遺失的美好>。
  <遺失的美好>是首旋律很優美悲傷、歌詞也很好聽的歌,但是它剛出現在市場的那一年,我並沒有注意到它。
  不要問我為什麼,那純粹只是因為我是個偏自閉的人,對現下流行的東西幾乎毫不在意。
  忘了當年我為什麼會知道這首歌、也忘了我為什麼我會去找這首歌,我只知道,當我在網絡上找這首歌的時候,我把這首歌的歌名記成了<遺忘的美好>。
  等到我發現自己弄錯了歌名,那已經是好幾年後的事了。
  那一年,我把<遺失的美好>記成了<遺忘的美好>。
  那一年,我沒有找到<遺失的美好>的歌詞。
  那一年,我遺失了最初的自己。
  現在回想起來,我還是不禁想:若果那一年,我找到了<遺失的美好>的歌詞,是不是就會預知到自己將會遺失自己,是不是就可以避免這樣的結局?
  然而事實是,當年我記錯了歌名、找不到那首歌、遺失了自己。
  我想,事到如今,我也只能說,這些也許是早就注定的。
 
***
 
  認識他那一年,我十三歲。
  十三歲,一個很小很小的年紀。一個不夠成熟的年紀。一個不該談戀愛的年紀。
  然而,年少輕狂,誰管你年紀小不小、夠不夠成熟、該不該談戀愛?我只知道,我很喜歡他,喜歡他的臉孔、喜歡他的笑容、喜歡他的認真……
  他很帥氣,尤其是笑著的時候。他對每個人都很溫和,總是微笑著,從沒有人看過他生氣,又因他是學校的名人,所以甚至有人發起了一個非常無聊的活動──能讓他生氣的人,可以獲得獎金一千元。
  這個活動真的很無聊,非常非常無聊。可是最無聊的是,竟然有一大堆人陪著那個發起人一起瘋。
  而我就是那一大堆人中的其中一個。
  老實說,我忘了我是出於什麼心態跑去參加的,我唯一記得的是,那場比賽,我勝出了。
  他唸中五,大我三年,是我的學長,因此我其實沒什麼接觸他的機會;可以說,若非那極端無聊的活動,我跟他不會有交集,而我的暗戀也會無疾而終。
  我想在這一點上,我還是該感謝那個活動的發起人的吧──雖然我早就忘了那位仁兄的名字了。
  然後在我填寫完活動的參加表格之後隔天下午,我就跑到他所在的班級樓層,希望能找著機會跟他說話,至於能不能惹他生氣,說實話,我根本沒想過。
  我是個很得過且過的人,跟人吵架十次有十一次都會吵輸。而且我相信像他那樣溫和的人,根本不會生氣。
  那為什麼我會參加活動?
  上面說過了,我忘了。
  回到正題。
  可是事實證明,我是錯的。
  他是個很溫和的人,可是他會生氣。
  而他生氣的原因,是我。
  平凡無奇的我。
  很神奇,對吧?我也這樣覺得。可是事實就是這樣,無論這有多神奇、多不可置信,它還是真的。
  那天,我才剛到達他的班級樓層,馬上就看見一大群人擠在他所在的教室門口、窗戶前,搶著跟他說話。
  「君熙,你覺不覺得你很靠北?」這是男同學A說的。
  他微笑,沒有一絲動怒的跡象。
  「君熙,你成績這麼好,平日又沒怎麼看你唸書,你一定是考試作弊吧?」這是男同學B的話。
  他還是微笑。
  「君熙同學,聽說你有很多個女友,是個不為人知的Playboy,請問這是真的嗎?」女同學A說著,臉頰上浮起一抹紅暈,看上去根本沒有要惹他發火的意思,於是這位同學馬上就被後面的同學擠下去了。
  「君熙同學……」
  「君熙學長……」
  「君熙……」
  不斷有人跟他說話,有些是真的有事找他幫忙、有些則是挑釁,但不論他們說些什麼、問些什麼,他只是維持著一貫的微笑。
  這麼多人,根本不可能找到跟他說話的機會吧。我洩氣地想,轉身打算離開。
  然後……
  然後我就什麼都不知道了。
 
***
 
  我醒來時,發現自己身在保健室,頭上包著一層薄薄的紗布。
  我霧煞煞地摸著自己的後腦,完全不曉得發生了什麼事。
  「哦,妳醒了啊。」保健室老師走過來,臉上的表情很冷淡,拿起筆在她手中的紙上寫了幾下,揮揮手讓我回去上課。
  「那個……」我囁嚅著,「我為什麼會昏倒?」
  「妳被可樂瓶子打中了。」
  「嗄?」我還是很不解為什麼五樓的走廊會有可樂瓶子在半空中飛來飛去,但保健室老師已經一臉不耐地再次下了逐客令,我只好乖乖下床,回去上最後兩節的自修課。
  我的疑問在隔天得到了解答。
  據說,那一天,有一個同學在走廊喝可樂。
  據說,那一天,五樓走廊的垃圾桶不見了。
  據說,那一天,那位同學很不想走路。
  據說,那一天,那位同學亂拋垃圾。
  據說,那一天,那個瓶子打中了我。
  據說,那一天,他把我送到保健室。
  據說,那一天,他很生氣。
  據說,那一天,他把那個亂拋垃圾的同學打到要送醫。
  這一連串據說,據說全都是真的。
  至少,把一千元獎金交給我的那個女生是這樣說的。
  假如說「這是真的」的那個女生說的是真的,那我可不可以認為,他其實,也有那麼一點點,喜歡我?
  這個假設,也在當天得到了證實。
  「我喜歡妳。」
  就這麼簡單的一句話,讓我高興得流下了眼淚。
  在那一刻,我是真的以為,我拿在手中的,是永遠的幸福。
 
***
 
  有的人說不出哪裡好 但就是誰都替代不了
 
  這是<遺失的美好>的其中一句歌詞。
  最無奈的是,他並不是個「說不出哪裡好」的人,而是實實在在的「哪裡都很好」的人,也正因如此,他對我而言,才更加「誰都替代不了」。
  十三歲,一個很小很小的年紀。一個不夠成熟的年紀。一個不該談戀愛的年紀。
  十七歲,一個不算很大的年紀。一個自以為成熟的年紀。一個稍微懂愛的年紀。
  那一年,我們在這樣的年紀,談一場不算很轟烈、但卻一生難忘的戀愛。
  那場戀愛,就算拿我之後談過的三次戀愛來換,也還是替代不了。
  它之所以難忘,並不只因為它是我的初戀,更因為跟我談戀愛的那個人是他。
  《流星花園》裡的優紀曾說過一句話:「西門是我的一個美夢。」而對我而言,他就是我的美夢。
  他讓我作了一場最美最美的夢,直至夢醒了,我也還是忍不住微笑。
  雖然,那個微笑,很痛、很痛。
  「小棠,我不會忘了妳。」他這樣說過。
  是的,他不會忘了我,只是他已不會再愛我而已。
  眼淚卻不由自主地滑下,但我還是堅持著微笑。
 
  不小心當淚滑過嘴角 就用你握過的手抹掉
 
  當時的我並沒有察覺,當我故作堅強地抹去眼淚時,我已遺失了最初的自己。
 
  我始終帶著你愛的微笑 一路上尋找我遺失的美好
 
  為了等他回頭、為了等他回頭時能看到我的微笑,我克制自己不要哭泣;而在那個時候,我的偽裝毀掉了我的單純。
  我遺失了我的美好。
  就在那個時候。
  他是我的一個美夢,而我遺失了他,也同時遺失了自己。
  誰也替代不了他;同樣的,誰也替代不了我。
  我們都在成長的過程中,不知不覺間,遺忘了最初的自己是怎樣的,繼而遺失最初的自己。
  我想,這大概就是我為什麼會把<遺失的美好>記成<遺忘的美好>吧。
 
(全文完)


***

其實這篇文的主旨是什麼呢?簡單來說就是一個中二女生的愛情。
非常無聊、非常跳躍。突然告白、突然分手。一篇非常莫名其妙的文。
總而言之,女主角談了一場非常莫名其妙的戀愛,就是這樣。
之所以會打這篇文,其實只是因為我近來在看藤井樹的小說,
然後很想寫那種類型的文,雖然我也不曉得藤井樹的小說算是哪種類型。
所以,如果各位看完這篇之後,有那麼一點點在看藤井樹小說的感覺的話,
麻煩轉告我一聲,我會很高興的。(雖然我相信這不可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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